企查查信息显示,湖南潇湘支付有限公司近日被央行处罚,一是因为未按规定办理商户资金结算,二是因为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。
根据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、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七项、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二项,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对其罚款6万元。
经过并购,湖南潇湘支付有限公司现在的股东全是长沙国企。
另一家是汇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,并购后其唯一股东是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,也就是上汽,国有控股。
他这次被查到的违法行为类型比较多:
1.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变更事项; 2.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; 3.未按规定公开披露相关事项; 4.未按规定留存特约商户相关资料; 5.未与特约商户签订受理协议; 6.预付卡充值业务不规范。 因此,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对其处罚款33万元。